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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别说
2015-11-06 21:38:10   点击:842


前些时关于是否要在社会生活中恢复使用繁体字的问题很是热闹了一番。其实当前的简化字应用尚未见非改不可的弊端,恢复使用繁体字尚非当务之急。早些年有一种提法叫“识繁写简”,因为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千丝万缕的关联,如有兴趣或必要,不难做到,这也是当前可以操作的路子。而主张书法创作用简化字,对于书法,是以实用来制约艺术;对于写字,是以艺术来勉强实用,如果说前者是削足适履,后者则可谓强人所难——不就是一面让歌唱家去唱卡拉OK,一面又让卡拉OK爱好者成为歌唱家吗?

有识之士对所谓“伪汉字”的意义阐述得如何了不得,自欺欺人而已。把每个汉字统一位置(如底部)都添上统一的几个笔画(如横),立马另成体系,而且有规律、易试读,可这真的很有意义吗?前些年的探索型书法创作或者叫现代派书法,一面依托汉字造型特征一面又对现成的汉字避而不用,正如以人声模拟乐器,难称声乐难为器乐,非驴非马,暴殄天物,除了好玩儿恐怕就是无聊了。还有主张书法要脱离文字内容,此论不啻歌曲不要歌词,貌似标新立异,无非故弄玄虚。

有政协委员用毛笔作记录,作为个人习惯,无可厚非,有好事者非要挖掘出深远意义,似乎大可不必。唐代是孙过庭在《书谱》中说:“何必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者乎!”那位委员肯定不是骑毛驴到会场的。不少人喜欢唐装,这没什么不妥,但认定如此便是尊崇传统,未免小题大做,照此思路,那我们的祖先还曾经光屁股呢。

多年前河南搞过“河南书法周”,当时颇有规模,不知道是否还在坚持。前两年有人在两会上呼吁设立“中国书法周”。作为书法推广形式之一,“中国书法周”如果能设立,对推动书法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其作用的有限恐怕也是可以预料的。拿自己不当回事不好,太当回事也未必合适。冠以“中国”和“国际”名头的“书法节”搞了几届,其影响不还是很“专业”吗?没有读书习惯的,“读书日”也未必读书,有读书习惯的不挑日子。“读书日”对读书的推动意义,聊胜于无而已。再则,书法有“书法周”了,那篆刻呢?还有刻字。便是把篆刻、刻字都划入书法,那还有京剧、皮影、剪纸呢,还有武术呢,太极拳风靡全球,总要有“太极周”吧?——还有足球。类似想法,局部地区、特定时段的尝试如“中国文化年”、“河南书法周”、“青岛啤酒节”之类,未尝不可,不必操之过急。

由要求书法家注重学养到要求书法家多读书再到要求书法家书写自作诗词,终于跑偏了,所谓“多走一步,真理成谬误”,果然不假。由抄写唐诗宋词得出书法家没修养,是“文抄公”,更是无稽之谈。持论者总以《兰亭序》、《祭侄稿》、《黄州寒食》说事儿,此论未公吾不凭。书法创作中,是否写自己的诗词,其实是很个人化的事情,不必跟有没有修养生硬地拉在一起。从宋四家到元明清,书坛名手书写他人诗文者举不胜举,择善而从,何尝固步自封!至于书法家是不是“文抄公”,关键在书法,书法不高明,写啥都白扯!古人写诗我们也跟着作诗,那古人还做官呢。刘熙载在《书概》里讲到:“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书法家归根结底要用书法说话的。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注意,是读书行路,不是著书筑路。听相声可以让人开怀一笑,放松身心,对身体健康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但因此就让说相声的去当大夫,则大可不必。

赵孟頫说“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功。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启功认为当以结构为先,孰是孰非,聚讼不已。其实个中道理显而易见:赵孟頫在讲书法,启功在讲写字,立场不同而已。书法讲究用笔、注重点画质量,正如歌唱讲究发声、注重声音质量,武术讲究发力、注重杀伤力,所谓专业与否、有没有功夫,关捩在此,毋庸赘述。否则,书法只求把字写出来能为人辨识,只是写字;歌唱只求不跑调,充其量是卡拉OK,唱歌而已;武术只耍空架子,正所谓“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只是花拳绣腿,“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

“气功书法”、“太极书法”一度时髦,虽是江湖手段,不值一提,可至今尚有市场。这几年很时髦的“音乐书法”,说穿了就是放着音乐写字而已。作为表演,为了观赏效果,来点音乐,尽管不高明,但既然“外行看热闹”,也可以理解;作为个人习惯,也无可厚非,非要上升到理论高度,煞有介事地吹嘘成如何如何,甚至搬来哲学、文化来唬人,就大可不必了。听着歌炒菜,是否就是“音乐烹调”呢?

太极拳不是舞蹈、艺术体操,没听说哪位太极拳家是听着音乐练出来的。资料记载数十年前名家行拳实例,气势如长江大河,起承转合一气呵成,滔滔不绝,无懈可击,不啻无声之音乐。“内行看热闹,外行看门道”,看似平淡无奇的举手投足,正有滋味,或操练或观摩,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才好领略其中妙处。至于咬牙瞪眼、顿足捶胸之辈,江湖把式,不足一论。怀素作大草如“骤雨旋风,声势满堂”、“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张旭则“乘兴即作,发帚俱可”,如此这般,可能是个人习惯,也不排除是表演给看热闹的外行的。书法的价值在作品本身,而不在书写动作,能把字写好的动作才是真正“可观”的。譬如射箭,关键不在姿势而在中的。如果不能射中靶心,姿势再花哨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展览越来越频繁,在开幕式或酒会上,常会遇到这样的场景:一面是高谈阔论或觥筹交错,同时一位或几位女孩在投入地演奏古筝、古琴,优雅的古琴和颇不安静的现场,实在不合拍。如此这般,对音乐和演奏者都没有起码的尊重,做艺术的事情却如此对艺术,让人情何以堪?——大家都这样就一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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